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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部門聯(lián)手推進兒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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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4月13日電(記者邱紅杰)民政部等15部門近日聯(lián)合出臺《關于加強孤兒救助工作的意見》。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說,這是新中國對孤兒生活救助和服務保障的第一個綜合性福利制度安排,標志著我國的孤兒救助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 

  竇玉沛說,長期以來,我國的兒童福利對象盡管包括了孤殘兒童,但在實際工作中主要限于社會福利機構集中養(yǎng)育的孤兒和棄嬰。意見明確界定了新形勢下兒童福利保障的對象包括兩部分,一是失去父母的未成年人,不僅包括機構內集中養(yǎng)育的孤兒、棄嬰,同時也包括社會上的散居孤兒;二是事實上無人撫養(yǎng)的未成年人、流浪兒童、無人撫養(yǎng)的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等困境兒童也納入保障范圍之中, 救助范圍比過去大為擴展。 

  竇玉沛說,據不完全統(tǒng)計,生活在農村的孤兒有49.5萬人,占孤兒總數的86.3%,而傳統(tǒng)的兒童福利事業(yè)中,農村孤兒救助水平低,保障面小。這次出臺的意見,將城市福利機構集中供養(yǎng)的孤兒、棄嬰與農村散居孤兒統(tǒng)一納入孤兒保障的制度之中,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了相應的規(guī)定。 

  意見要求建立政府領導、民政牽頭、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孤兒救助保護工作機制,明確部門責任,制定優(yōu)惠政策,加大資金投入,廣泛動員社會力量,滿足孤兒生活、教育、康復、醫(yī)療和就業(yè)等方面的基本需求,營造保障孤兒合法權益、有利孤兒健康成長的良好社會環(huán)境。 

  意見指出,各相關部門應當按照有利于孤兒成長的原則,區(qū)別不同情況,采取寄養(yǎng)、收養(yǎng)、集中安置等形式做好孤兒工作。對無法查明身份的未成年人,以及父母服刑或其他原因暫時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也要妥善安置。 

  意見還對民政、財政、發(fā)展改革、衛(wèi)生、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司法、建設等部門的職責進一步明確,要求各部門制定和落實優(yōu)惠政策,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孤兒的救助工作。 

  意見要求共青團、婦聯(lián)等組織協(xié)助各級政府開展孤兒權益的保護工作,通過志愿者活動等多種形式為孤兒提供及時有效的服務,并對女童和艾滋病致孤兒童給予特殊關愛。同時還要鼓勵民間組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公民和外資等社會力量支持參與兒童福利事業(yè),進一步推動孤兒救助工作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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